捐卵是合法的,为何一些夫妇要冒着巨大的风险,用高昂的价格去购买来源不明的卵子?近日,记者走访调查了武汉市各大医院的生殖中心,发现获得捐卵是不孕女性背负社会与家庭压力下的无奈选择,然而就是这样无奈的选择也难以实现,因为合法获得捐卵来源极其有限。
35岁的王女士结婚已10年,患有卵巢早衰,排不出卵子。而丈夫是家里独子,公公婆婆都想抱孙子,丈夫也非常喜欢孩子。随着自己年龄越来越大,家里的气氛也越来越凝重。为了保住自己的家庭,她跑遍了武汉的各大医院,医生的结论都一样:想怀孕只能借卵,借来的卵子和丈夫的精子在体外受精,形成受精卵后移植回她的子宫内发育成胎儿,但生下的孩子与她没有血缘关系。“如果借卵,生下来的孩子根本不是自己的;但如果不借,家庭可能就没了。”王女士为此十分矛盾。
近日,记者从同济医院、协和医院、省人民医院、中南医院、省妇幼保健院等多家医院了解到,近年来需要获得捐卵的女性越来越多,有的是先天性无卵巢或卵巢早衰;有的是因肿瘤等疾病破坏了卵巢功能;有的是因为有遗传病或染色体异常,无法使用自己的卵子。
统计表明,我国有生育障碍的夫妇比例为10%-15%,其中卵巢因素引起的不孕约占不孕症的5%~6%,卵巢不排卵即是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,这些患者必须依靠第三方的卵子来生子。
随着生活节奏加快和人类行为方式的改变,女性不孕症发病率持续上升,女性35岁以后卵子的质量就开始下降,吸烟、腮腺炎病史、休息差、青春期内衣过紧、不良情绪、有毒有害接触史、月经初潮较早等等都是导致卵巢早衰的诱因。
当王女士迫于社会和家庭的压力,无奈之下,最终下定决心“借卵生子”时,她才发现根本就“无卵可借”。
据调查从同济医院、协和医院、省人民医院、省妇幼保健院了解到,各大医院在2006年前后曾经进行过数百名“借卵”患者的登记,但患者往往需要等很长时间,少则2年最多的5年,真正能够获得赠卵的患者不到一成。近年来,这些医院都不再接受普通患者的“借卵”登记,“赠卵生子”几乎停摆。而之后又先后开展试管婴儿技术的中南医院、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,也不开展“赠卵生子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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