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捐卵”的理性探讨

关于“捐卵”的理性探讨

时间:2018-8-23 分享到:

扯扯闲话,捐卵,之所以在国内发展成为地下产业,一切的根源都在于法规。

其实,国内并非禁止借卵试管,只是严格限制了卵子的来源。

2006年之前,国内并没有如此卵源稀缺,不少人通过找亲戚“借卵”等方式获得卵源。2006年之后,卫生部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化赠卵和供卵行为,赠卵只能限于做试管婴儿的女性剩余的卵子。

关于“捐卵”的理性探讨

自此,国内正规卵源受到严格的限定,赠卵试管婴儿耗时太长、程序复杂,繁忙的大医院无心也无力为此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解决这一问题。同济医院在1998年-2007年共做了282例赠卵治疗,但是2008年仅做了5例,2009年仅14例。这种情况,在国内生殖中心不一而足。

借卵者在生殖中心登记排队后,往往需要好几年,才能等来偶尔的赠卵机会。在协和医院排队等待时间最长的人,长达四五年。目前,赠卵治疗在许多医院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,其他的医院也开展得不多。

首先,赠卵者本身就是需要“求子”的母亲,她们治疗时获得的卵子,每一个都孕育着希望,往往不愿捐赠。只有很少一部分出于经济上的考虑,可能会将多余的卵子捐出来。因为治疗过程中的促排卵药物、取卵费用,会由受赠方负担。这样,捐赠者的试管婴儿费用,就能节省近一半。

俗话说,没有买卖,就没有伤害。但如果这种需求是刚需,但却被法令强制打压,使得刚性需求却无法合法获得,是否也算是一种伤害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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